交易快照在哪里看_手机,交易快照在哪里看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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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双十一”,今年已经是电商“双十一”购物节的第十四个年头啦。屏幕前的小编忠实粉们,这几天是不是在买买买中度过的?每天的登录签到、抢红包、好友助力拼单、凑单满减、定好闹钟等待秒杀……“双十一”已俨然成为中国消费力的重要指标,电商经济大大促进了我们的生活便利,助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同时因为业态新模式、交易虚拟化,又引发了很多消费者维权新问题。

面对眼花缭乱的产品宣传和环环相扣的满减规则,在清空购物车的冲动面前,你是不是也多了一份犹豫和忐忑?别担心,为了大家能愉快、放心的“剁手”“血拼”,今天,小编邀请到了大连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季烨,为您在双十一贴心送上十一个法律锦囊,让您避坑避雷避套路,护航你的双十一满减、折扣购物之旅。

锦囊一

“七天无理由”不是商家承诺,而是法定权利

网络购物商品一般通过图片或视频展示,消费者难免冲动消费或认为货不对板,在申请退换货时商家却以各种借口刁难,拒绝通过退换申请。那么网络购物“买家秀”和“卖家秀”的差别,真的应该由消费者来承担吗?当然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于网购的特点,专门设置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司法解释又进一步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进行拆封查验,只要未影响到商品的完好,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行使无理由的退货权。只要不属于法定除外的特殊类型,你所买到的商品都可以依法要求无理由退换,真正实现“想买就买,退换无忧”的买买买啦。

锦囊二

预售定金不是想退就退,而是履约担保

各大电商平台已将预售期间大幅提前,各商家都以预付定金后付尾款的形式计算商品价格的最大优惠。看到前所未有的“史低”价格,很多消费者会控制不住购买冲动,直接在页面点击“定金预购”,但此后又反悔不想再做“尾款人”,要求商家退回定金。那么定金也能享有无理由退回权吗?这一次答案是否定的。定金不同于订金、意向金,定金是为确保合同履行而支付的具有担保性质的钱款,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如买家后悔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已经交付的定金。无论是网络购物还是实体消费,切勿冲动支付定金,更不要忘记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哦!

锦囊三

直播带货不能模糊责任,应当标明主体

“美眉们,我们来咯”!伴随着熟悉的开场白,某直播间瞬间涌入百万粉丝,直播带货已经成为电商平台促销新业态。直播过程中,消费者往往对实际销售者辨识不清,如因所购商品产生纠纷,责任由谁承担?司法解释规定,直播间运营者要证明已标明其非销售者并标明实际销售者,同时要达到足以使消费者辨别的程度,否则,消费者有权主张直播间运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责任。另外,如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可以依法向营销平台经营者请求赔偿。对于销售食品的直播间,应由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对食品经营资质予以审核,如未尽到法定审核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平台经营者应与直播间运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锦囊四

“假一赔十”不是随意承诺,依法按约赔偿

网购中,卖家在商品页面作出“假一赔十”等高于法定赔偿标准承诺的情形屡见不鲜,而这些承诺对于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也会产生一定影响。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如发现存在假冒伪劣等损害合法权益的情形时,商家又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赔偿承诺。对此,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按照承诺数额进行赔偿的,人民法院依法应予以支持,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强化经营者诚信意识。买家下单时要保存好承诺信息和交易快照,以此证实商家售出商品时确实做出了相应赔偿数额的承诺。

锦囊五

商品签收不是免责理由,必须质量合格

网购消费者的一大特点是工作繁忙、时间紧张,有时虽然匆忙签收了快递,但并未拆封予以详细查看,更没有时间去仔细检验试用。如商家注明消费者签收商品后不得再提出质量问题,这种格式条款显然是不合理的。司法解释明确,有关签收商品即视为质量符合约定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卖家必须保证商品质量合格并符合宣传及约定,否则就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得以签收合格为由拒绝承担质量责任。

锦囊六

换购赠品也是促销商品,不因免费免责

为促成买家下单,商家经常随所售商品附送各种赠品、奖品,有些商品是消费者用优惠券或者积分换购,或者以较低价格附随购买,这些都属于商家的促销手段和营销方式。司法解释明确,奖品、赠品、换购商品应当保证质量合格,如因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不得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理由主张免责。

锦囊七

平台外支付并非与己无关,也有追责路径

与卖家沟通中,难免遇到客服等工作人员引导消费者通过交易平台以外的方式进行支付的情况,比如通过客服个人微信支付货款。产生纠纷后,商家又以未经过交易平台支付为由主张其不承担责任。司法解释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其工作人员引导消费者通过交易平台以外的方式进行支付,消费者有权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责任。需要提醒的是,平台外支付仍存在巨大隐患,应防范不法分子借机进行电信诈骗的风险。

锦囊八

“明降暗涨”不只退还差价,有权三倍赔偿

一些买家发现,自己通过预售购买的商品不如平时购买价格低,有的商家使用“先涨后降”的套路,有的商家变相标注、抬高原价,但商品实际到手价格并不优惠。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商家虚构原价、悄悄提价的行为涉嫌构成价格欺诈。消费者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锦囊九

网购维权不能说说而已,还要保存证据

证据留存小提示:1.记录收货、验货过程,在签收及拆封快递时尽量拍摄照片或录制视频,物品残损破坏的应保留物流信息及与快递员验货确认的凭证。2.留存订单信息、支付记录和交易快照。订单和支付记录是消费者存在消费行为的主要凭证,交易快照会显示商品的宣传内容、参考数据、主要成分等信息,该信息系消费者维权的主要事实依据。3.与商家沟通过程要留痕,采取截图或录音方式应尽量保证录音和截图的完整性、连贯性,不能选择性、修饰性的截取。

锦囊十

网络消费谨防电信诈骗,牢记“第一时间”

“双十一”期间也是各类电信诈骗高发期,购物平台和购物方式多样,售后和维权问题集中,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此时如接到自称“客服”“卖家”等电话要提高警惕,不要透露验证码或银行卡信息,不能点击各类平台外链接,牢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如果遭遇电信诈骗,谨记三个“第一时间”:1.立即停止支付,第一时间捂住口袋,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2.保全聊天记录、支付过程等往来凭证,第一时间固定有效证据;3.向相关平台投诉并报警,第一时间寻求平台经营方及司法保护途径进行救济。

锦囊十一

只剩一个锦囊啦,要不要点份外卖满血复活

拼满减、算折扣、比价格,一番操作下来才发现还饿着肚子,要不要点份外卖补充一下体力?要知道,外卖责任也是有贴心法律保障的,今天就把这个知识点附赠给熬夜拼单的你。如果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或经营者未依法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平台与餐饮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餐饮服务提供者也不得以订单系委托他人加工制作而主张免责。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力度,我们一直在努力!

消费是稳定经济的压舱石。线上消费的高位运行,对消费市场的带动作用正在持续显现,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走过14年的双十一购物节,已经深刻影响了我们的购物和消费习惯,而其自身也在不断被消费者所影响和变化着。有了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全链条保驾护航,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购物买家,都将通过网络交易更好实现双赢效果。我们愿以周全的司法服务,呵护您的每一次网购!

来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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