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不花钱的粉丝叫什么,不花钱追星叫什么?

#头号有新人#提到粉丝追星总是让人大跌眼镜,疯狂的程度让你无法想象。经常会看到新闻报道那些少男少女为了自己喜爱的偶像忘乎所以发癫发狂,各自为营为了维护偶像甚至针锋相对无所不用其极,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当局者如痴如醉旁观者发自内心的感叹和嘲笑。今天就以九十年代四大天王为例讲讲粉丝疯狂追星。

九十年代香港流行音乐的四大天王横空出世,代表了香港娱乐文化的最高峰和繁荣程度。张学友刘德华黎明郭富城四人被娱乐公司完美包装成天之骄子,音乐,舞蹈,电影,广告,公益样样齐全,四大天王的噱头一经提出就大受欢迎,迅速旋风般风靡港台,大陆,日韩和整个东南亚,成为亚洲当红偶像巨星,虽然四人不是团体但习惯性总是将他们一起比较。时至今日四大天王依然神一般的存在,随着娱乐圈的日新月异和他们自身的成长变化,但四大天王的名号始终没有动摇影响力也一直存在。

四大天王的成功也是粉丝狂热追星的高潮,无数青春的少男少女为了追星近乎疯狂,甚至发生恶劣事件都有。既然娱乐文化和明星受到如此疯狂的追捧与喜爱,说明它的社会价值和存在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那种盲目的不择手段的追星甚至歪曲价值观的追星是不可取的。

遥想当年四大天王都有自己庞大的粉丝团队和追求者,粉丝们各自为营。为了支持偶像大掏腰包观看电影,买录像带,唱片,看演唱会还不满足还要在各大颁奖礼和公共场合为自己的偶像摇旗呐喊,现场助威。那种热情和场景是多么的高涨与壮观。

九十年代内地当红的魔岩三杰,在香港开演唱会。何勇在演唱会开始前说:“四大天王中,除了张学友会唱歌,其余的刘德华、郭富城和黎明都是跳梁小丑。”此言一出,立马引起轰动,各种议论声纷至沓来。不管何勇这么做是要炒作,或者说哗众取宠,或者纯粹个性发泄心中的不满和观点也好,都有点言之过极,作为公众人物这样的言论也是不负责任口无遮拦,自然四大天王的粉丝不会买张,最后撕毁海报,破坏设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和影响。时至今日我们再看四大天王依然是娱乐圈的中流砥柱观众心中的娱乐天王,再看魔岩三杰早已淡出人们的视线。和这起粉丝事件相同的就是最近杨坤碰瓷刘德华事件,歌手杨坤酒后直播,在直播间评论刘德华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歌手,此话一出一片哗然,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大批的刘德华粉丝就不买账,在网上谩骂吐槽杨坤,虽然刘德华本人并没有发声,做任何恢复,但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不可收拾,事后杨坤又亲自澄清是个别人断章取义,歪曲了他说话的意思,本人像表达的是刘德华在电影上的成就要高于音乐而已。不管怎样杨坤这种口无遮拦的评论给自己招来了许多负面影响,这就是粉丝的力量,时刻维护自家偶像的形象和利益。

九十年代四大天王相互之间的竞争,提现在个个方面,粉丝也是为了偶像尽心尽力。张学友和刘德华之间,刘德华和黎明之间在各大颁奖礼,粉丝为了支持偶像用尽一切办法和手段,在周星驰的电影《破坏之王》里就有一个桥段对这种现象最好的讽刺,讲的就是张学友和黎明的粉丝各自为营自相搏斗。四大天王在音乐,电影都有相互合作,也自称都是好朋友和合作伙伴,但是到了粉丝哪里不依不饶,都支持自己偶像,自己偶像永远第一,当你刘德华和黎明的粉丝打闹的最为激烈,时至今日在互联网时代还是争论不休,在网络上各种黑粉相互谩骂,作为刘德华和黎明本人早已释怀看淡,我们看到刘德华和黎明合作《无间道3》,刘德华演唱会邀请黎明作为表演嘉宾,黎明演唱会刘德华送花篮,四大天王也会偶尔合作像电影《寒战》,《澳门风云3》他们相互之间都有合作,并不是像粉丝说的那样,有着深仇大恨老死不相往来,这些矛盾或许只是狂热粉丝的一厢情愿,无中生有。

当年闹得满城风雨的杨丽娟追星事件就是最好的说明。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杨丽娟为了追求刘德华到了如痴如醉甚至疯狂的程度,花光自己所有的积蓄跑到香港就为了见刘德华一面,甚至逼着自己父亲卖房跳楼自杀,见了刘德华一面还不满足还要提出更加过分的要求,直到父亲自杀闹得满城风雨不可收拾才罢了。追星追到这种程度就是典型的无知和脑残,虽然说的话语不好听但很现实。明星也是人,作为一个普通人可以喜欢可以去追求但是要切合实际不能盲目没有原则不择手段,甚至付出血的代价,就不值得提倡了。

喜欢一个明星或者偶像就去观看他的信息,作品,学习他的精神就足矣,千万不要越雷池一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和努力的方向不要因为追星而迷失了自己。在这里值得学习的就是明星贾玲的追星故事,贾玲即是明星也是一个追星族,贾玲喜欢的就是四大天王之一的刘德华,从小到大贾玲一直迷恋刘德华,但她一直把刘德华当做榜样去学习,努力提升自己,就像贾玲说的三十年前坐在电视机前看刘德华在春晚唱《忘情水》,二十年后在春晚舞台作为观众看刘德华表演,而现在和刘德华同台在舞台为观众表演,这种心路历程是多么的温馨和励志,只要你强大和优秀了,你才会离你的偶像越来越近,这就是最为正确和积极的追星方式,值得每个人去思考和学习。

在吴亦凡,王力宏李易峰这些劣迹艺人发生性质恶劣事件之后,还有大批狂热粉丝,力挺他们,这种颠倒是非,黑白不分的价值观是可怕的,他们作为明星享受着巨大的财富和名利,就要承担相对的社会责任,要为社会和国家带来正能量而不是道貌岸然的肆意妄为,何况他们一个个触犯的是道德和法律的红线,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容许,只有绳之以法才能大快人心。

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别人的偶像,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别人的粉丝,不管如何我们一定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和分辨是非的能力,更重要的事我们要把这种喜欢和追求化作前进的动力和放向,而不是迷失自我自甘堕落。我们可以在他们的作品和对生活工作的态度上汲取正确和积极的价值观,当做榜样。如果他们触犯法律或者道德底线我们就应该吸取精华抛弃糟粕,而不是盲目照盘全收不辩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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